项目的安全施工由施工企业的法人负责。安全施工是指建设安装单位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确保人身、设备、交通、机械等安全活动,也就是说各项施工必须是在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下进行。安全施工是安全与施工的统一。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九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