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路费的收据不属于发票,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收费公路通行费财政票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票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五条
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以及使用范围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六条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