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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摩托车驾驶证降级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3-04-28 16:33:04

驾驶人70岁,其摩托车驾驶证降级的新规定为:驾驶人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要降级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70岁摩托车驾驶证降级新规定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驾驶证包含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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