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缓刑,说明当事人触犯刑法,属于犯罪。凡是犯罪行为,公检法机关均有犯罪记录(档案),可以接受合法查询。
犯罪记录一般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案底。缓刑属于刑事处罚,永久保存犯罪记录,无法消除。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对于犯罪记录,由当地公安机关对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方可对外提供。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