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伤人根据其行为和危害后果综合判定:
一、不构成犯罪
1.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构成犯罪
1.恶意伤人行为造成他人轻伤,如眼睑缺损、颅骨骨折、舌骨骨折等,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恶意伤人行为造成他人重伤,如拇指断离、颅内出血、偏瘫等,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恶意伤人行为造成他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的,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是死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