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内给异性转账,该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有权要回。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丈夫无权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将大额夫妻共有财产赠与婚外异性。婚外异性明知丈夫有配偶的情况下仍接受金钱赠与的,不能认定为善意的合法取得。丈夫的赠与行为无效,婚外异性应当全额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