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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怎么封存病历

发布时间:2023-04-28 17:06:44

发生医疗事故后需要封存病历的,处理如下:

医疗事故怎么封存病历

1、封存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人员都在场的情况下,对病历共同进行确认,复印客观病历,签封病历原件或者复印件。并注明病案患者姓名、病案号、封存件为原件或复印件、封存的病历页数,并双方骑跨封条签字或盖章。

2、医方拒绝封存病历的,患方可联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协助封存病历。患方能够证明医方拒绝或者不合理拖延封存病历,对病历真实性存疑的,医方应当证明病历的真实性,否则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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