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犯罪分子所处以的拘役属于刑事处罚的范畴,而不属于行政处罚。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对于犯罪分子适用的刑事处罚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