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违法行为人若作出了行政处罚,其承担的责任并不属于刑事责任,仅有犯罪分子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主刑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