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起诉期限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行政行为经过了行政复议,那么起诉期限是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