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之后,对当事人是不能在进行行政处罚的,仅可以对其犯罪行为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发现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