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拖得越久不一定越严重。刑事案件拖得时间久,可能出现证据不足的情况,这种情况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有利的。而且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如果没有立案,时间越久,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事案件应当不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民事案件拖延时间较长,表明案件复杂,或者证据不足以支持犯罪事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瞎瞎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批。在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未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情况。
被告人被拘留后,其家属常常觉得刑事案件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刑事案件中各程序的期限,不利于长期羁押或悉配者长期拘留。这取决于案件的性质。有的案件涉及人数多,调查难度大,时间长。因此,长期扣押是否有利尚不清楚。当事人犯罪没有证据的,撤诉。
刑事案件的诉讼进度和拘留期限由案件性质和调查需要决定。没有说对嫌疑人有利或不利。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被拘留者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报人民检察院磨陆空审批。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从一天延长至四天。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案件复杂、期限不能终止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刑事案件拖越久对犯罪嫌疑人有利,因为时间越久,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事案件应当不追究刑事责任。而且随着时间的过去,对搜寻相关的证据和证人都会加大难度,可能证据和证人已经灭失。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你的问题是涉嫌贩卖毒品被刑事拘留,至今还没判刑,是不是拖得越久越严重?
首先必须告诉你,并不是拖得越久越严重。
因为案件有一个调查阶段。
特别像贩卖毒品之类的案件,
他有上限和下限,还有同伙。
这些上线下线以及同伙没有抓到之前,
往往案子是不能提交公诉的。
此外有很多证据之类的东西
也要去取证去核实。
所以这个案件调查的周期比较长
是可以理解的。
当然,对比很简单就可以处理的贩毒案件,
确实肯定是要严重一些。
比如有些初次人体藏毒的嫌疑犯。
上线也许就一个下线没有?
第1次犯罪非常容易查清楚。
这种处理起来就非常容易。
人那些老手交代出几十宗贩毒案件。
那就要一件一件去查。
自然要严重一些。
民事案子拖得久说明该案件比较复杂,或者证据不足以支撑犯罪事实。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