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开庭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等因素的,均应当公开审理。《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