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证据的种类共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等。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的,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