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债务纠纷的,并不会被拘留。债务人确实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拘留的。但是当事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如果判决已经生效,未及时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则法院会对债务人进行司法拘留,但不会判刑。
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实际情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1)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如果欠钱不还,法院已经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并对被执行人进行了司法拘留,在一年内还可以再拘留一次。司法拘留的最长时间为每次不超过十五日。扩展资料:欠钱不还,拘留15天后仍然不还:根据法律规定,因民间借贷纠纷,经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人有条件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有权予以司法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已经因欠债坐牢出狱,一般不会因不还债而再次坐牢。我们来看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因欠债不还一定会坐牢吗一般来说,欠债不还只是民事纠纷,如果法院判决生效,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名下存款和有价证券,查封、拍卖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等。
对于实在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还会采取限制高消费和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等措施。
当然,法院对老赖也可以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但是这个拘留一般一次最多15天,这并不是被判刑坐牢,而只是强制执行的措施之一,这种情况下的拘留,法律并没有次数的限制,并不是拘留过一次就可以不拘留了。
但是,如果恶意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则有可能构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这已不是法院民事执行的强制措施,而是追究刑事责任。
因欠债不还,坐牢出狱后仍不能还债,还需要再坐牢吗在法律上,有一个“一事不二罚”原则,根据该原则,对同一个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判决坐牢,罪犯出狱以后,一般不会再就同一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因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坐牢出狱以后,一般不会再因为同样的事由进去。
老赖欠债不还被判刑坐牢,出狱以后债务还需要还吗当然还需要还。
在在法律上,并不是说被执行人因为拒绝履行债务被拘留过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坐了牢,就可以免除他的债务,该清偿的还是得清偿,而且是双倍计算利息,直到清偿完毕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