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标志分为警告、指示、禁令和道路标志四种,按照法律规定机动车在通过交叉路口的时候,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