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指认为行政机关的集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不平等的行政机关发生的诉讼;而民事诉讼则是发生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因民事纠纷而引起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