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定方法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