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伤害事故认定学校是否有过错的方式是看学校是否有过错以及是否履行了学校的教育管理职责。在认定过程中应当注意的有学校对学生是否具有注意义务;校对学生人身健康安全是否尽到了合理的、谨慎的注意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