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收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所规定的的义务的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