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寻衅滋事能不判刑吗

寻衅滋事能不判刑吗

发布时间:2023-01-22 11:11:38

寻衅滋事行为如果没有达到破坏社会秩序的程度,就可以不构成犯罪,不被判刑。但需要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理的处罚。具体的处罚如下:

1、一般的寻衅滋事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寻衅滋事能不判刑吗

2、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寻衅滋事一定会判刑吗?

寻衅滋事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不构成犯罪 的,一般是不需要判刑的。但如果构成 寻衅滋事罪的 ,一般是要判刑的。根据刑法规定,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68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必须判实刑吗

寻衅滋事寻衅滋事不是一定会判刑的。如果寻衅滋事行为情节比较轻的,只会进行治安管理的处罚。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若寻衅滋事行为情节比较轻的,会进行治安管理的处罚。符合缓刑条件的,还会被判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寻衅滋事能不判刑吗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必须判刑吗

【法律分析】:要判刑。寻衅滋事罪法定刑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例如如果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并且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那么在一年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多次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应的量刑标准是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例如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那么可以在5年到7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的起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寻衅滋事能不判刑吗

在我国寻衅滋事调解后要判刑吗?

一、在我国 寻衅滋事 调解后要判刑吗?1、如果是一般的寻衅滋事行为,当事人和解后,可以不依据 治安处罚法 进行 行政处罚 如果涉嫌 寻衅滋事罪 (属于 公诉 案件), 犯罪嫌疑人 的刑事责任,不能因为当事人之间的所谓“和解”而消亡,仍然由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 、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宣判。得到当事人谅解的,可以作为量刑的一个酌定从轻情节。

2、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刑法 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3、《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罚金 。 二、寻衅滋事构成要件1、客体特征 关于本罪的犯罪客体,学界一致认为是社会秩序。但如何具体理解社会秩序,则存在分歧。有二种较有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社会秩序就是公共场所秩序。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对公共场所的理解也不同。有些学者认为,公共场所就是指人员相对比较集中,人们生活比较频繁的地方,如商店、车站等。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公共场所就是人们共同生活的场所,它不仅包括人员集中,人们活动频繁的地方,还应包括人员分散,人们活动不多和不经常活动的地方。如小街、荒郊等,人们可以在那里从事生产、工作、休息等活动,自由往来而不属私人所有,这也应属于公共场所。 第二种观点认为,社会秩序就是公共秩序。这里的公共秩序是指根据法律和社会公德确立的公共生活规则所维持的社会正常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非公共场所秩序。

2、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 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这里的"情节恶劣的",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 (1)只要是针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即使没有接触人的身体的,也属于殴打。例如,向他人身体挥舞棍棒但没有接触到他人身体的,成立殴打。 (2)在中国,殴打行为不是伤害罪的未遂犯,所以,殴打不以具有造成伤害结果的危险性为前提。换言之,倘若某种行为只能造成他人身体痛苦,但不可能造成伤害,也属于殴打。 (3)如果行为人针对物行使有形力,因而对人的身体以强烈的物理影响的,由于不是针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不宜认定为殴打。 (4)使用有形的方法不等于行使有形力。例如,使他人饮食不卫生食品后胃痛的,虽然是有形的方法,但不应评价为殴打。 (5)由于寻衅滋事罪具有补充性质,所以,殴打不以造成伤害(轻伤以上)为前提。但是,一方面,造成了伤害结果的伤害行为,无疑符合殴打行为的要件另一方面,如前所述,寻衅滋事罪的法定刑重于故意轻伤的法定刑。所以,殴打行为造成 轻伤害 结果的,也可能被认定为随意殴打类型的寻衅滋事罪。 (6)基于同样的理由,殴打不以聚众为前提,更不以符合 聚众斗殴罪 的构成要件为前提。但是,随意聚众斗殴的行为,通常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在我国寻衅滋事调解后一般是不会判刑的,不用依据治安处罚法给与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是构成了寻衅滋事罪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就算双方和解了,那还是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只是说会减轻相应的处罚。针对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一般是包括客体特征和客体要件。

温馨提示:
本文【寻衅滋事能不判刑吗】由作者 刑法知识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