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的程序为:公安机关决定对被处罚人处以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