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行政诉讼时效的,法院不会给予当事人任何处罚,但当事人因超过诉讼时效的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将驳回其诉讼请求。即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的,当事人的胜诉权失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