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应该向消费者协会书面投诉,有些消费者协会也可以接受传真方式的投诉,投诉时应该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即被投诉方,并提供准确的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