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处分不属于侵权行为,而是属于违约行为。因为无权处分人之所以会占有无权处分物可能是基于保管合同、借用合同、租赁合同,所以是有先合同的存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