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拘留期间,不可以办理护照。因为此时属于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护照签发机关是不予签发护照的。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
而且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拘留后,会将犯罪嫌疑人关押在看守所,所以刑事拘留后犯罪嫌疑人也不能亲自办理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1、无论是行政拘留的治安处罚档案还是刑事犯罪的案底,都不会取消。
2、有治安处罚档案或者案底,一般都不影响出国,但具有以下情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扩展资料:
案例:老赖被列入限制出境“黑名单”想出国先履行
2013年8月26日,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值班电话铃声响起,值班员拿起电话问道“这里是都安法院执行局,请问你有什么事情?”电话那一头回答“我是谭世好,我被法院列入限制出境令名单,在办理出国手续时,公安局拒绝办理,我要求法院解除限制出境令。”
值班员说:“你被列入限制出境令名单,是因为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你要求解除限制出境令,你必须先行履行义务。”谭世好急忙答:“好的,我马上到法院办理。”值班员放下电话后把情况向执行局局长梁家仲反映,梁家仲安排人员将涉及谭世好的执行案卷从档案室里调出。
上午10时,一个年约40多岁的男子来到都安法院执行局,来人自我表明是谭世好,执行法官接待了谭世好。执行法官向谭世好出示生效法律文书,解释案件执行情况以及发出限制出境令的前因后果,谭世好面有愧色地说:“我以前听说通缉令厉害,现在也领教了法院限制出境令的厉害,我要到缅甸、老挝承接工程,需办理出国手续,结果在公安局办理手续时才得知自己被法院打入限制出境令名单,手续被卡住不予办理。”
执行人员严肃地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这是毋庸置疑的。只要你现在履行义务,我们法院立即解除限制出境令。”谭世好听后连声表示马上按规定履行义务。
确定被执行人谭世好有即刻履行义务的意向后,执行法官紧急与中国人民银行都安县支行联系,计算借款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执行法官按照规定累算出本金、利息、迟延履行金和执行费总金额后,谭世好立即到院财务室办理了交款手续。
执行法官将交费发票插进案卷存档后,及时为被执行人谭世好开具了解除限制出境令通知书。拿到盖着法院鲜红公章的解除限制出境令通知书后,谭世好深有感触地说:“一个在社会生存的人,不遵纪守法,不守诚信,是寸步难行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有过犯罪记录的人能否办理护照出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老赖被列入限制出境“黑名单”想出国先履行
如果另一半的违法行为完全与你无关的话可以办理签证。
【拓展资料】
签证(Visa),是一国政府机关依照本国法律规定为申请入出或通过本国的外国人颁发的一种许可证明。
签证通常是附载于申请人所持的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上。在特殊情况下,凭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可做在另纸上。随着科技的进步,有些国家已经开始签发电子签证和生物签证,大大增强了签证的防伪功能。
世界各国的签证一般分为入境签证和过境签证两个类别,有的国家还有出境签证。中国的签证分为入境签证和过境签证两个类别。
各国签证的种类多又不尽相同。根据持照人身份、所持护照种类和访问事由不同,一般将签证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四种。有的国家根据来访者的事由将签证分为旅游、访问、工作、学习、定居等类别。
签证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不同的形式和称谓。例如,签注式签证、章式签证、贴纸式签证、还有机读签证、个人签证、团体签证等。
签证(Visa)是一国政府机关依照本国法律规定为申请入出或通过本国的外国人颁发的一种许可证明。
根据国际法原则,任何一个主权国家,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允许外国人入出其国家,有权依照本国法律颁发签证、拒发签证或者对已经签发的签证宣布吊销。
签证通常是附载于申请人所持的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上。在特殊情况下,凭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可做在另纸上。随着科技的进步,有些国家已经开始签发电子签证和生物签证,大大增强了签证的防伪功能。
签证在一国查控入出境人员、保护国土安全、防止非法移民和犯罪分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护照是持有者的国籍和身份证明,签证则是主权国家准许外国公民或者本国公民出入境或者经过国境的许可证明。
签证一般都签注在护照上,也有的签注在代替护照的其他旅行证件上,有的还颁发另纸签证。如美国和加拿大的移民签证是一张A4大的纸张,新加坡对外国人也发一种另纸签证,签证一般来说须与护照同时使用,方有效力。
不超过24小时不算拘留,不会有案底,办护照也不会有问题。案底是犯罪的记录,但被行政处罚会留有档案,可以查询到,一般不会对当事人的生活有影响。常说的案底是个人的犯罪记录,准确的说应该称之为前科。生活中常见的行为就是拘留,拘留分为三种,包括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
法律分析
案底是违法或者犯罪后留下的档案记录,通俗点讲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劣迹行为记录。而通常情况下,在我国指的是你的行为触犯刑法,构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你刑事责任的人的档案材料记录。再进一步解释地话,就是你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因什么行为造成什么样的严重后果,触犯刑法第多少条多少款依法应当构成什么罪名,被判处哪种或哪几种刑法,是否具有从轻、减轻或者加重处罚的情节,以及服刑期间有没有再次犯罪,是否有过缓刑、假释或者是否有符合减刑的条件,共减刑几次,减刑间隔期限,实际执行刑期以及刑满释放的时间等记录。案底仅仅是指的是记录犯罪行为的档案材料,并不包括违法的材料或者说这些违法材料也会被公安机关记录在案但并不会记录到档案中去,从法律角度看,这里的案底应该作狭义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有案底的人签证一般而言可以通过:刑罚执行完毕一年以后,就可以办理出入境证件。主要看你需要办理那个国家的签证,如果那个国家需要提供公安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你有犯罪记录被拒签的可能性就很大。如果不需要提供证明,那就没什么关系了。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无法证明身份的
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属於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後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刑事拘留是否会留有案底:拘留分为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如果是行政拘留一定会留案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前科劣迹”,因为行政拘留其实就是对某一种已经能够认定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 违法行为的处罚,所以肯定会留下案底,记入档案。
行政拘留是对违法嫌疑人的处罚。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对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进行调查的手段,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为三天,对属于结伙、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拘留期限至三十天(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相关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进行 侦察如认为犯罪证据确凿应当保送检察院批捕。
对于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刑事处罚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就是说释放,视情况而定也可以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也就是说被刑事拘留以后有可能会有案底(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但是还有条出路就是无罪释放,这样是不可能留下案底的。
1.如果刑事拘留归档了,你无论如何在无罪记录上都能显示。我是说在你无罪记录是开不出来了。
2.如果刑事拘留未归档,还是改为了行政拘留,那么要看该行政拘留单位是于什么成因对你进行拘留的。同样的,也要看对方是否有追究你刑事责任的权利,但由于某种原因放弃了。
3.如果行政拘留释放单到了派出所手中,这个就不好办了。不同地域范围,开出的无罪记录结果也不同,你还是要具体询问你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