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拍卖中恶意加价的,应当给予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同时根据《拍卖法》的规定,此次拍卖无效,并应当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