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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3-04-28 22:29:38

诉讼时效的中止的事由为当事人所不能抗拒的事由,如不可抗力等情形。诉讼时效的中断的事由为当事人可以决定的,如当事人在诉讼时效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中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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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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