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可以使用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的定义为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以及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