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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属于自动投案自首的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3-01-22 13:02:13

属于自动投案的情况为直接向公安、检察,审判机关投案;犯罪人有投案的诚意,但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投案而委托他人报案或以信电投案;在特殊情况下,向负有侦查、审判任务的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交代罪行。自首的认定标准为犯罪分子出于真诚悔罪自动投案;犯罪分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分子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什么情况属于自动投案自首的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投案自首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投案自首要件有哪些

新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这就在法律上规定了一般自首的两个构成要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其中“自动投案”是自首成立的首要条件。 “归案之前”是对自动投案的时间限定。投案行为通常实行于犯罪事实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之前,或者犯罪事实虽被司法机关发觉,但犯罪分子尚未被发觉之前;或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被发觉,但司法机关尚未对其进行讯问或 采取强制措施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在犯罪事实和 犯罪嫌疑人 未被发觉的情况下投案; (2)在犯罪事实已被发现,但尚未查清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投案; (3)在犯罪事实还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查询、教育后,自动投案; (4)在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被发觉,而司法机关尚未对犯罪分子进行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以前,自动投案; (5)犯罪分子在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自动投案; (6)犯罪分子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去投案的途中,被 公安机关逮捕 的,视为自动投案。 (7)实践中“送子女或亲友归案”的,一般并非出于犯罪分子的主动,而是经家长、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也视为自动投案。 (8)被采取强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

怎么认定自首自首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自首的认定标准:

什么情况属于自动投案自首的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犯罪后自动投案;

2、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犯罪的行为。自首有两个构成要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投案是构成自首的基本条件,但如果投案后不如实供述,也不构成自首。

认定自首的条件是什么

认定自首的条件:

一、认定自首的条件一:自首投案的方式和动机犯罪分子出于真诚悔罪自动投案的自首,犯罪分子虽有投案的诚意,但由于伤病不能投案的而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首先信件电话投案等,总之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和出于何种动机都属于投案自首。

二、认定自首的条件二:犯罪分子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是自首的本质特征。犯罪分子供述的必须是自己实施并由自己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自首时,不仅要求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而且要交待所知的共同犯罪,如果是主犯必须揭发同案犯的罪行。否则,不构成自首。

三、认定自首的条件三:犯罪人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犯罪人主动的听候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审判活动是衡量犯罪人是否悔改的重要表现之一。

什么情况属于自动投案自首的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罪自首认定标准,什么情况下可以构成自首

自首 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一般自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自动投案,即 犯罪嫌疑人 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听候司法机关处理的行为。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是自首成立的根本条件,即犯罪嫌疑人必须以各种方式向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对于诈骗自首能 减刑 多少,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因为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和不同的自首情节,对量刑的影响是不一样的,但是通常情况下,存在自首情节,有可能会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 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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