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行政处罚记录为内部永久保留。治安处罚记录虽然长期保存,但并不会进入个人档案公开,而是在公安机关内部保存,仅在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因办理案件的需要才可以进行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