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减少行政诉讼可以从保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保证行政决定信息公开、保证行政决定作出程序合法几个方面入手。保证了自身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就可以有效避免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