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中驾驶人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0mg/100mL的,则属于醉驾,而法律规定的醉驾的处罚标准是:
1、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2、驾驶人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即使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