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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超过的处理方法

发布时间:2023-04-28 23:20:54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超过的处理方法为若是被告方没有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是被告方提出了诉讼时效抗辩,且原告方不能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情形的,法院就会驳回原告方的诉讼请求。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超过的处理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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