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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可以和解吗

发布时间:2023-04-28 23:33:08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是可以和解的。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与当事人对履行标的达成分阶段履行的协议,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可以和解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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