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但是没找到证据不能判刑。根据法律规定,证据是诉讼中的核心,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如果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不可以,中国是法制社会,对于没有直接证据的被告人是不能定罪的。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
法律分析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因此,没有证据绝对不可以定罪虽然有证据,但是指控证据未达到证据确实、充分标准的,不可以定罪虽然有被告人口供,但是没有其他证据印证的,也不能定罪。没有足够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仅凭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是不可以定罪量刑的。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最高检的有关司法解释,仅凭犯罪嫌疑人口供,不得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个人建议】
在中国,讲究的是证据和证人,罪人认罪怕是有顶包的可能,所以不能定罪,还是会寻找证据。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证据确凿方可定罪 。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十七、 将第四十六条改为第五十三条,修改为:“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法律分析】:不能。我国法律轻人证重物证,所以如果无证据自首不会被判刑,但是在开庭之前,必须留在拘留所,开庭之后没有任何证据,会无罪释放。只有证言,没有物证等其他形式的证据不能作出有罪判决;即使没有证言,但是其他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可以作出有罪判决。公安机关立案和检察院提起诉讼都有相应的标准。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当事人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第一百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因为法律判刑是讲究事实依据的,如果查明犯罪事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嫌疑人构成犯罪,那么法律不会容忍,会依据犯罪性质、情节严重程度及对社会的危害性进行量刑。在有证据的情况下,嫌疑人不承认犯罪也会判刑。因此,犯罪证据是很关键的因素。如果嫌疑人承认犯罪,却没有证据证明其犯罪,那么是无法对其判刑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上也有明确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民诉上也有类似规定,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6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
如果刑事案件,法院会认定证据不足,无罪释放
如果是民事案件,法院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刑事诉讼中的无罪推定原则是证据不足作无罪判决的法理基础。根据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无罪推定是指:“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依法证实有罪之前应当视为无罪。”。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就是无罪推定原则关于疑罪从无处罚方法的体现。而与无罪推定直接联系的是证明责任问题。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的责任,证明责任严格地由控诉方承担。如果证据不充分,事实不清楚,使被告人是否有罪处于不能证实的悬疑状态,法院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无罪判决。据此,关于证据不足的适用标准,又涉及到刑事诉讼的案件证明标准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