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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被上诉一方如何质证

发布时间:2023-04-29 00:18:48

行政诉讼中被上诉的一方进行质证的,需要在庭审的过程中对法庭上出示的证据进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行政诉讼被上诉一方如何质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五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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