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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书证内容违法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3-04-29 00:29:33

行政诉讼中内容违法的,人民法院可以按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书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行政诉讼中书证内容违法如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的;

(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行政诉讼中书证内容违法如何处理

(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五)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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