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有权要爸爸死亡赔偿金,法律规定,主张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主体是受害者的近亲属,女儿属于近亲属的范围。近亲属之间应当约定各自享有多少的份额,法律对此没有强制性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