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道德指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实践过程中对于公共权力的使用、公私关系以及上下级关系的处理中,所应当遵循的调节和规范各种行政行为的道德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