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满足一定条件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对其进行拆除。根据《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若行政机关责令当事人停止建设或拆除建筑后,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将其建筑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