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量刑的原则是什么

量刑的原则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1-14 14:53:40

犯罪一般就要判处刑罚,这里面就涉及到量刑的问题,律师在辩护的时候也会从量刑方面入手,就量刑的原则是什么、刑法中的量刑情节都有哪些、量刑建议书和实际判刑差距大吗,以下由醉学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量刑的原则主要包括两个,第一个为罪刑相适应原则,第二个为依法量刑原则,具体如下:

量刑的原则是什么

(一)罪刑相适应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院法官判决的主要根据,在决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刑罚的时候,法官应当综合考虑行为人相应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来判决。

(二)依法量刑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也是刑事审判领域重要的依据,法官在判决过程中必须以刑法为准绳,在刑法分则中找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违法犯罪行为所想对应的法律条文,并以此正确量刑,在刑法条文规定的量刑幅度范围内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作出公平、公正、合理的判决,相反的,如果法官在判决过程中没有找到可以适用的条文,即刑法分则未有规定,那么法官就不能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判处刑罚。

(一)法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

(二)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

(三)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

(四)法定免除处罚情节。

(五)法定从重处罚情节。

一般不大,量刑建议书只是检察院向法院提出的建议,法院可以参考。实际判刑还是法院进行,根据被告人的实际情况定罪量刑。而且检察院量刑建议也是可以有一定幅度的,并不是固定期限,而法院判决的刑期是固定的,所以会有不同,但差距不会很大。如果真的差距大,检察院可以行使抗诉权:再审抗诉或者二审抗诉。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除有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情节外,量刑建议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内提出。建议判处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的,可以具有一定的幅度,也可以提出具体确定的建议。

提出量刑建议的,可以制作量刑建议书,与起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量刑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被告人所犯罪行的法定刑、量刑情节、建议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判处刑罚的种类、刑罚幅度、可以适用的刑罚执行方式以及提出量刑建议的依据和理由等。

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建议,按照本章第二节的规定办理。

量刑的原则是什么

量刑的一般原则包括哪些

量刑的一般原则如下: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 刑罚 。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 刑法 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

量刑原则

量刑的一般原则可以概括为: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以刑事法律为准绳。

【法律分析】

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刑事法律,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确定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并决定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司法活动,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量刑一般原则是什么

量刑的一般原则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其具体内容为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量刑的原则是什么

量刑的一般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刑的范围内或基础上,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适用刑罚或者处罚轻重的指导思想和准则。我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根据这一规定,量刑的一般原则可以概括为: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以刑事法律为准绳。犯罪事实是量刑的客观根据,没有犯罪事实就无法确定犯罪,量刑就失去了前提。犯罪事实有广义与陕义之分,这里讲的犯罪事实是广义的犯罪事实。广义的犯罪事实是指客观存在的与犯罪有关的各种事实情况的总和。它既包括犯罪构成的基本事实,也包括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量刑的原则是什么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量刑的具体原则是什么

量刑的一般原则是,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第六十三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量刑的原则是什么?

(一)量刑必须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二)量刑必须以《刑法》为准绳,量刑必须以《刑法》为准绳,是指人民法院在认定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必须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刑、判什么刑、判刑轻重以及如何执行刑罚作出判处。

温馨提示:
本文【量刑的原则是什么】由作者 刑法知识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