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就会受理案件,赶赴现场勘察处理。
公安机关经核查交通事故存在,并存在犯罪事实的,会出具立案决定书,予以立案侦查。犯罪事实,一般指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涉嫌交通肇事罪。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需要出具立案决定书。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