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的组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