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可以从轻进行行政处罚的情形是什么

可以从轻进行行政处罚的情形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4-29 03:13:48

违法行为人不满十四周岁时,不给予行政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并且主动消除损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的、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处罚;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予处罚。

可以从轻进行行政处罚的情形是什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可以从轻进行行政处罚的情形是什么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本文【可以从轻进行行政处罚的情形是什么】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