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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法官应当如何办案

发布时间:2023-04-29 03:19:33

法官应当与法院共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同时在案件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独立行使审判权,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行政诉讼法法官应当如何办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条

行政诉讼法法官应当如何办案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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