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哪些执行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哪些执行案件

发布时间:2023-04-29 03:27:01

中级人民法院可管辖的行政执行案件有: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哪些执行案件

2、海关处理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哪些执行案件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哪些执行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温馨提示:
本文【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哪些执行案件】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