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行政诉讼中如何追加第三人

行政诉讼中如何追加第三人

发布时间:2023-04-29 03:35:56

行政诉讼中追加第三人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或由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第三人主动申请参与诉讼。

行政诉讼中如何追加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行政诉讼中如何追加第三人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

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温馨提示:
本文【行政诉讼中如何追加第三人】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