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探视强制戒毒的人。戒毒人员的亲属和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探访在戒毒所强制戒毒的人。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批准,戒毒人员还可以外出探视配偶、直系亲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六条戒毒人员的亲属和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探访戒毒人员。戒毒人员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批准,可以外出探视配偶、直系亲属。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人员应当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以外的人员交给戒毒人员的物品和邮件进行检查,防止夹带毒品。在检查邮件时,应当依法保护戒毒人员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强制戒毒期间可以让探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六条戒毒人员的亲属和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探访戒毒人员。戒毒人员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批准,可以外出探视配偶、直系亲属。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人员应当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以外的人员交给戒毒人员的物品和邮件进行检查,防止夹带毒品。在检查邮件时,应当依法保护戒毒人员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强制戒毒办法》“第五条”规定:
对需要送人强制戒毒所的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实施强制戒毒,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决定,并对戒毒人员进行审查。强制戒毒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通知戒毒人员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强制戒毒办法》“第六条”规定:
强制戒毒期限为3个月至6个月。自人所之日起计算,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可以提出意见,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但是,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1年。
《强制戒毒办法》“第七条”规定:
戒毒人员对强制戒毒决定和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戒毒人员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强制戒毒的人员只能和近亲属探视。《禁毒法》第三十一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第三十三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强制戒毒所去看戒毒人员必须是直系亲属,或者由直系亲属陪同去才可以的,而且探视时间有严格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六条戒毒人员的亲属和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探访戒毒人员。戒毒人员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批准,可以外出探视配偶、直系亲属。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人员应当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以外的人员交给戒毒人员的物品和邮件进行检查,防止夹带毒品。在检查邮件时,应当依法保护戒毒人员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根据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强制戒毒所管理办法》,为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家属探视工作,对来强制隔离戒毒所探视的家属具体规定如下:
一、来强制隔离戒毒所探视的戒毒人员家属由戒毒所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到指定的接待室探视戒毒人员,探视戒毒人员仅限于戒毒人员直系亲属或者其所在单位有关人员探访。(并出示有关证件)二、探视时间为每周二、周四下午十三点三十分至十五点三十分,其他时间一律不予探视。
三、探视人员除给戒毒人员存日常零用钱外,其他物品一律禁止带入。
四、探访人员必须遵守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有关规定,做好戒毒人员的思想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探访,后果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