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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鉴定的范围,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23-04-29 04:04:11

公安机关鉴定的范围,包括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刑事技术鉴定、扣押物品的价格鉴定、文物鉴定、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鉴定、违禁品和危险品鉴定、电子数据鉴定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鉴定的范围,包括哪些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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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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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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